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悬臂式起重机操作规程(二)

标签:悬臂式起重机悬臂式起重机操作起重机丨 发表时间:2014-01-24

悬臂式起重机操作规程(二)

9操作者在作业中,应按规定对下列各项作业鸣铃报警(若无报警装置时,应特别提醒周围人员注意安全)

a)起升、降落重物时。

b)起重机在视线不清楚时,要连续鸣铃报警。

c)吊运重物接近人员时。

10禁止起重机吊着重物在空中长时间停留,起重机吊着重物时,操作者和挂索人不得随意离开工作岗位。

11起重机运行时,操作者集中精神,禁止人员从事检修。

12在正常工作中变换运行方向时,须等机构完全停止转动后再行换向开车。

13电器各保护装置必须保持完好,不准随意调整和更换。

14工作中,制动器、轴承和电器等部位有过热、异音或异常现象时,应将控制器手柄扳倒零位,立即切断电源,进行检修。

15如发生工伤、设备事故、必须立即停机,保持现场并报告有关部门。

16吊运作业完毕后,将起重机转至指定地点,小车开到吊梁一端,吊钩升起2.5m以上,控制扳的电源控制开关拨至OFF,切断电源,清理现场工地。

17钢丝绳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当报废

a.钢丝绳的表面钢丝被腐蚀、磨损达到钢丝直径40%以上。

b.钢丝绳被烧坏或断一股。

c.受过死角拧扭,部分受压变形。

18吊环吊钩禁止焊补有下列情况者应给与更换。

a.表面裂纹破口。  b.危险断面即钩颈有永久变形。

c.挂绳处断面磨损超过原高度10%

d.吊钩衬套磨损超过原厚度50%,心轴(销子)磨损超过其直径的3%~5%。